爱问网 https://qsjweb.com/ 文|那年美美 本文纯属原创,感谢评论与转发! 『【美美谈情感】,每天趣谈人物,社会,热点等情感新鲜事。在这里,有故事、有观点,有逻辑、有深度,期待您的关注!』 广铁集团高铁夫妻打人事件,这几天,在网络上持续霸屏。 事件的经过,想必大家都已经清楚。 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孩子,坐在去成都的高铁上。 期间,两个孩子不停地用脚去踢前排靠背后的小桌板,让前排女孩根本无法安坐。 女孩只因提醒了一下对方家长,便先是遭到对方妻子的辱骂和扇耳光。 后来,女孩还手,又遭到了夫妻俩轮番上阵的巴掌。 幸运的是,女孩在跟打人夫妇对峙的过程中,机智地拍下了视频取证,并且发布到了网上,马上引发了轩然大波。 舆论一边倒站在了女孩这边,网友纷纷指责这对打人夫妇。 女孩把视频发布到网上后,便报了警。 5月3日,她从下午2:30到晚上6点,一直在成都派出所做笔录。 而打人夫妇这边,竟然也以受害者自居,报了警。 也许是有人给他们指点,他们选择在自己当地派出所报的警。 5月4日,女孩被帽子叔叔传唤。 这一传唤,竟然让女孩在所里做了长达8个小时的笔录。 从当天晚上8点,一直进行到5月5日凌晨3:30。 这8个小时,无非就干了一件事:规劝女孩选择和解,不要走法律程序。 可任凭他们怎么施压,女孩依然坚定如初,拒不和解。 这时候,原来傲慢粗鲁的打人夫妇,这下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,流下了鳄鱼的眼泪。 先是打电话给女孩道歉,哭着哀求女孩私下和解,并且提出了5000元的赔偿金。 但女孩明确表示: 最后,帽子叔叔的行政判决是: “打人夫妇因为打人在先,罚款500元,女孩因为还手,罚款200元。本次事件,定性为互殴。” 面对这样的结果,女孩不服,提出了行政复议。 而网友也表示不理解,明明是被打后还手,为什么算互殴?为什么还要罚款? 难道,打人夫妇有什么门路? 还别说,绝对没有那么简单。 网传这对夫妇的身份,“很特殊”,不是普通老百姓,而是公职人员。 一言不合就伸出五指的孩子妈妈,是人民教师。 见女孩还手马上加入混合双打的孩子爸爸,是公务员。 而且,根据事后帽子叔叔的处理态度来看,他们绝不是普通的公职人员。 用网友们的话来说,“肯定有关系”,身份“很特殊”。 从以下4点,足可以看出来。 帽子叔叔传唤女孩做个笔录,竟然长达8小时。 说实话,这个时长,真的可以申请吉尼斯了。 8个小时,法院开庭都不用这么久吧。 试想,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,让帽子叔叔连觉都可以不用睡,耗到华灯初上,熬到油尽灯枯,也要极尽所能,让女孩和打人夫妇达成和解呢? 又是什么样的人,能让帽子叔叔出面打电话给女孩,先是让女孩删除视频,然后又对女孩施压呢? 原来,这一切,都和打人夫妇的身份有关。 有网友表示: 帽子叔叔对待办案认真负责的态度,是可以理解的。 但8个小时的时长,明显超出了常理。 见惯了不少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、无理取闹、欺压霸凌的横主,他们最后被网友人肉到社死的案例。 可奇怪的是,这个事件过去整整7天了,热度一直居高不下,持续飙升,可打人夫妇的个人信息,却至今一片空白。 很多网友充满了疑惑: 要知道,这可不太符合网友们一贯的作风。 就拿前几天横店影院的婆孙两人插队事件来说,婆孙俩所居住的小区,职业,家庭,甚至连插队女与丈夫前任的瓜葛,都被掀了个底朝天。 而到这对打人夫妇这里,却是少有的干净,信息封锁得很严密。 对比如此明显,越发激起了网友们的好奇心,大家纷纷感叹: “水很深。” “能量大的很。” “不然派出所能调解这么久?” “估计身份级别比较高。” 女孩报警后,打人夫妇先是联系女孩,沟通达成和解协议。 协议不成后,便进行了异地报警。 那问题来了,打人夫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就掌握了女孩的联系方式,他们是怎么做到的? 有人说,那肯定是从帽子叔叔那里获悉的。 是的,双方到派出所里做过笔录没错。 可问题是,笔录结束后,帽子叔叔在没有经过允许的前提下,有权向其中一方透露对方的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吗? 这个问题,值得深究。 同样的道理,是不是女孩也可以去找帽子叔叔要打人夫妇的联系方式? 现在的手机号码都是实名制,要到了联系方式,是不是就可以去运营商那里,想办法查对方的名字,再根据名字去查他们的个人信息? 按照这个逻辑,那实在太可怕了! 如此一来,公民的隐私权,还有保障吗? 我记得,在今年3月份,我们国家的法律,对于正当防卫有了新的认定。 只要对方先攻击你,你进行“具有相当性”的还击,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。 这个是相当性,就是手段相当。 简单说来,就是对方出巴掌,你也出巴掌,不要动刀子。 而且这种还击,无需去揣测对方的意图到底是纯粹吓唬,还是故意伤害。 可具体到女孩和打人夫妇的事件当中,女孩也是以这种“相当性”来还手的,为什么到她这里,就变成了互殴呢? 对此,别说网友们有质疑,就连律师也不认为是互殴。 一位律师表示: 照我说,真要为这位律师点个赞。 这才是法律真正应该明确的界限啊。 如果明明受到侵害,还手就是互殴,那以后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言不合就出手打人,然后定性为互殴,双方都要罚款,那被打者是不是很冤屈? 如此,是不是会演变成人权可以随意侵犯?人身安全可以随意受到威胁? 总之,目前最大的争议,就在于这个互殴。 如果本次互殴的认定,不是法律的空白,而是因为打人夫妇在背后运作, 那只能说明,他们的身份,真的如网友们所说,“太特殊”了。 这背后,绝对没有那么简单。 说不定,还藏着很大的瓜。 打人夫妇,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 这个事件,对我们法律的进程,会有怎样的推动呢? 拭目以待后续!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