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防止疫情外溢,很多发生疫情的地方都建议“非必要”不离开。那么,如何确定“非必要”呢? 去和分隔很久的父母、家人团聚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去和久未谋面的恋人约会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去外地散心,换换生活环境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去外地就医、看病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被遣返回乡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我就想离开,算不算“非必要”? 如此种种,怎么样才真正算是“非必要”呢? 仅仅用“非必要”三字概括,没有具体的细则和标准,执行起来只能看心情。心情好,万事都是“必要”;心情不好,万事皆是“非必要”。这种凭心情的随意处置,缺乏刚性约束,其公正性、公平性更是无从保证。 要求要明确,细则要清晰,如此才能保证执行过程中的公平、公正,让人信服。而“非必要”之类的笼统、空洞、毫无实际内容的要求、规则,还是尽量别用。 影视工厂 ![]() |